请教:拟上市主体,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一关联方,被合并方是否需要做审计或评估

2025-05-09 00: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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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太同意楼上观点。1)公司法并未规定合并必须审计;实践中很多内资企业年检时也未提供审计报告,而外资企业本身都有年度审计。2) 实践中吸收合并需要验资报告,一般不需要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以下3)和4)的说明除外。3)涉及外商投资企业合并的,按规定需要上一年度审计报告,但外资企业本身大都有年审报告,因此也不需要额外程序;4)涉及国有公司的,应取得评估与审计报告,同时,对审计与评估基准日至合并日之间的净资产变动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涉及国有公司的,如果股东会未决定要审计与评估,注册会计师可以不要合并方提供审计报告,但必须对合并各方合并日的资产负债表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以验证净资产金额)。 查看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