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一种证明。1、鉴定了劳动合同,是明确的劳动关系。2、如果未签劳动合同,但事实上已经存在劳动关系,比如已经工作了几个月,领着工资等,称之为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对此有异议,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以明确“事实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