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方没有将没拔钥匙的行为告知你,我看还是存车人责任大些。是否有原始购车凭证不是关键,除非你能拿出这辆车来源不合法的依据。
我只能说一下你如何做到无责任,本案来讲如果存车时给了对方在你处存车的依据,现在对方拿不出来,那么你就没有责任。除此之外,无免责可能、,最低是对等责任。
交钱--看车,是默契合同关系。居然收了钱就要把车看管好,盗走了是看管车的人失职,应予赔偿。但是车主疏忽大意没有完成自已责任“连钥匙没拔”,给盗贼提供了方便,造成了车被盗同样应负责任。管车的应负主要责任,失车的负次要责任。
由看车人和单位赔偿。
都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