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和省政府《关于推进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鄂政发〔2007〕3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宜文〔2010〕1号)精神,宜昌市畜牧局更名为宜昌市畜牧兽医局(挂“宜昌市人民政府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牌子),为市农业局管理的承担畜牧兽医及动物防疫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相当副县级。注册资本:171.3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