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三章辞职辞退 第八十一条:
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去公职。
第十七章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依据近年四川省选调生考试录用规定:“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近年四川省考成都公务员招录公告中没有明确对于公务员辞职年限的规定,报考人员须直接联系成都市委组织部或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
公告说辞职要五年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