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镇江丹阳市上班,做了接近2月了车间主任又不让我做重找了新人然后我就去要工资这到好不但不给我做

还要打我,这个天理和在,求各位朋友谁能帮助。
2025-05-09 22:34:4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找劳动监察部门 既然做不了了 不如撕破脸皮 现在国家重视劳资纠纷问题的

回答2:

告他。寻求法律援助,这是个法治社会

回答3:

你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看样子应该没签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未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予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回答4:

直接到镇江劳动局 当地的是地头蛇!